8月20日新版原產地證怎么辦理|辦理海關簽發的原產地證|申請新版原產地證| 從2018年8月20日開始,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原產地證書和金伯利進程證書簽發事宜都將由海關總署簽發,章印也是改成海關總署章印,即日起立即生效。 各直屬海關將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啟用新版證書和簽證印章,8月20日前原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舊版證書仍有效,以前辦理的原產地證效果是相同的不受影響。 各類原產地證書及相應的簽證印章將進行調整,并于8月20日開始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證書。新版證書是指目前正在使用的各類原產地證書的升級版,但不包括已經升級的亞太證書。新版證書左下角的印刷流水號將取消“AQSIQ”字樣。 二、簽證印章。簽證印章定為3種,分別是普惠制(FORM A)產地證**章,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產地證**章和其他產地證**章(ORIGIN)。機構名稱改為簽證機構所在地海關名稱。 三、簽證管理系統同步升級。為適應新證書使用,原產地證書簽證管理系統將于8月17日19:00開始升級。建議各單位在此之后的24小時內不要發送證書數據,以免系統升級可能產生的不可預測的錯誤。 四、證書申請和打印。由于涉及新舊版證書和簽證印章交叉使用,特規定如下: (一)過渡期以證書的“申請日期”和“簽證日期”為標準分界,8月17日及之前為申請日期的,使用舊版證書。8月20日及之后為申請日期的,使用新版證書。 (二)在過渡期內,所有證書的申請日期和簽證日期都設為同一天。 (三)所有證書盡量不要使用8月18日和19日兩天作為“申請日期”和“簽證日期”。 (四)后發證書以“申請日期”和“簽證日期”(設為同一天)為界線,按上述(一)要求執行。 五、其他:已經使用升級版的亞太證書只更換印章,不更換證書。 我司與海關總署合作,協力為各大企業辦理原產地證,中韓FTA原產地證,中澳CHAFTA原產證,FORM E原產地證,中巴FTA原產地證,FOMR A原產地證等新版海關總署簽發的原產地證,只需要填寫好相應的格式內容即可辦理,價格實惠。為了不影響清關結匯,請各大企業安排好*時間。